|
社区服务中心工作规章
四、余姚市社区服务中心例会制度
(一)每周例会
1、周例会的主要内容和目的:
总结本周工作,部署下周工作,交流工作人员一周的工作情况,学习上级有关文件,研究落实有关事项,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,确保中心工作的运行和谐、有序。
2、周例会的组织措施
(1)周例会规定每周二上午召开,由中心主任主持。
(2)周例会上由工作人员作工作汇报,会前须准备好有关材料。
(3)周例会须签到记录,列入年度考评。
(4)工作人员要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。
(二)中心工作人员学习讨论会
1、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政治、业务学习,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。每月安排一次学习讨论,方式采取统一集中学习。
2、学习主要内容:邓小平理论、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类业务知识。
3、仔细做好学习笔记,认真写好学习心得,中心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,对好的作品在中心信息上发表;对业务知识要进行竞赛,对前三名要进行奖励。
4、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,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评。
5、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,要事先请假,否则视作旷工处理。
五、余姚市社区服务中心考勤制度
(一)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提前10分钟上班,按时下班,但有延缓下班的义务。
(二)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、缺岗、串岗,如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。
1、工作人员因事请假1天的,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报中心备案;请假2天以上的,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,报中心主任审批同意。请假期间各部要及时安排好顶岗人员。
2、各部门负责人因事请假1天的,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,由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,请假2天以上的须向中心主任请假,由中心主任审批同意。
3、如各部工作人员因请假而内部不能调剂的,还应通报中心负责人,及时安排好顶岗人员;一个月内,事假超过5次以上的,迟到早退3次以上、旷工1次以上的取消当月考核奖。
(三)中心对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实行随时抽查制,对不按时到岗、串岗或擅自离岗、缺岗者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,对于次数较多者作自动离职处理。
(四)中心工作人员上班下班及因事请假必须做好考勤记录。否则,视作旷工处理。
(五)工作人员考勤记录与奖惩挂钩。
六、余姚市社区服务中心值班制度
(一)值班人员主要职责
1、负责工作人员考勤记录
2、负责登记、协调处理当日20:00时至次日8:00所发生的一切事务,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运行。如遇重大问题,应立即向中心负责人汇报。
3、负责对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包括卫生保洁、出勤状况、服务态度、文明用语、仪容仪表、工作效率等。
4、做好当日登记咨询、督查、调处及重大问题的值班记录,值班情况将在中心例会上予以通报。
(二)值班人员安排
每日有1人值班,由中心热线受理部安排参加,并由中心受理部登记记录。如值班人员因事或不在小灵通通讯区域,应与受理部其他工作人员相互调班。
(三)值班检查方法
1、值班人员配合中心负责人,对工作人员执行中心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2、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。全面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,抽查不拘形式,不定期进行。
(四)值班工作要求
1、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在岗,若遇特殊情况外出,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,并落实替班人员。
2、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。
3、要做好值班记录,并反馈至中心负责人,作为月度(年度)工作人员奖惩的考评依据。
4、晚上下班时须将热线电话呼叫转移至值班“小灵通”,次日上午上班时再将热线恢复正常工作程序。
5、做好晚间的求助登记、咨询、协调处理及重大问题的值班记录。如遇重大问题,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。
6、做好次日的热线受理、承办的衔接工作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