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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余姚市委
余姚市人民政府
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|
社区作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,是城市社会的基础。大力推进社区建设,是我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,是新时期推进我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途径。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,近年来,我市在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,取得了较好成效,为全面启动社区建设奠定了基础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,现根据甬党[200114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(一)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
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,以社区党建为龙头,深化社区体制改革,强化社区服务功能,推进社区民主自治,提升社区文明程度,努力创造生活便利、治安良好、环境优美、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文明社区,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,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。
(二)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:以人为本、服务居民;资源共享、共驻共建;责权统一、管理有序;扩大民主、居民自治;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。
二、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
加强社区建设要以街道为主导,社区为主体,按照“一年打基础,两年求完善,三年上台阶”的总体要求,突出重点,有序推进。2002年,全面完成社区规模调整,基本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组织,形成市、街道、社区三级网络体系。2003年,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,形成功能完善、服务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,有25%—35%的社区达到市级文明社区、平安社区标准,并建成1—2个在宁波、省、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“精品社区”、
“特色社区”。2004年,基本实现社区工作规范化、民主化、社会化,50%以上的社区成为文明社区、平安社区。
三、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
(一)理顺社区体制,健全社区组织。
根据有利于管理服务、有利于居民自治、有利于资源共享的原则,按照区域相对独立、地缘界线明确、资源合理配置、社区规模适度、居民群众认同的要求,调整现有居委设置,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;积极稳妥地推进“城中村”改造,撤村设立社区居委会。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,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;建立健全社区成员(居民)代表大会制度,依法民主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,依法民主推选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,
实行居民的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其自治组织的作用。按照党干部及公开招聘、竞争上岗、民主选举的原则,认真选配和管理好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。建立健全社区工、青、妇、老龄组织和各种中介组织,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。进一步规范各方职责,理顺条块关系,形成“一级政府、二级管理、三级网络”的社区建设整合机制;理顺政府、街道与社区的关系,形成责权利统一的运行机制;理顺社区居委与物业公司的关系,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;理顺社区组织与社区单位的关系,形成互惠互助的共建机制。
(二)加强社区党建,促进社区建设。
建立健全由街道党委牵头,辖区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;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的共建机制,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,形成以街道党委为核心,社区党组织为基础,在职党员、离退休党员、辖区单位党员为骨干,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。积极培育和创新活动载体,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等制度,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按照属地管理、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,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新路子,加强各类新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党的建设,加强学生、退休、失业、流动、个体户党员,以及未就业转退军人和人户分离党员的管理工作,增强党的凝聚力、控制力、战斗力。
(三)拓展社区服务,满足居民需求。
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,全面构建市、街道、社区三级各有侧重的服务网络。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。残疾人,贫困家庭,优抚对象等社会特殊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服务,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便利服务,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,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等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,大力挖掘社区资源,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、社会化、信息化,实行社区服务的行业管理和认证制度,丰富社区服务项目,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、多样化的需求。动员、吸收热心又有特长的居民组成志愿者协会,以自愿无偿为原则,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。
(四)繁荣社区文化,丰富群众生活。
充分利用街道、社区居委和社区内各单位的文化活动设施等,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文化、教育、科普、体育、娱乐活动,倡导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加强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,为社区居民提供体育健身、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,形成健康向上、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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